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4 15:16:03

    根据《关于公布<张家港市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张环发[2019]155号)要求,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在开展土壤与地下水监测后,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土壤与地下水监测报告现将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壤与地下水监测报告公示,见附件:

1. 《2019年土壤与地下水监测报告》;

2. 《2020年土壤与地下水监测报告》。

2019年土壤与地下水监测报告(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pdf

信息审批表.pdf

2020年土壤与地下水监测报告(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pdf